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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丟掉50樣東西 之 16

重新檢視了手邊的VIP卡
確認期限和消費習慣
有些是要消費滿多少金額
才能續資格
有時候變成強迫購物的制約
曾經為了續約的資格
雖然滿足那個金額
但入手的乳液等
至少3年都用不完
這樣好嗎?
可以想想⋯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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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薔薇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